华东政法大学始建于1952年,原名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从一所单学科院校逐步发展成为包含法律、政治、管理、经济、文学、理科等在内的多科性特色大学。2007年,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东政法大学成为新一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并成立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目前我校MPA培养设立有四个专业方向:司法行政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其中,发挥华政的法学特长,开展具有法学特色的MPA教育,针对政法系统中的公务员进行司法行政管理的培养,是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的一大亮点。
首先,MPA教育中心依托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保证了优质的教学资源。其中拥有MPA专业学位相关课程任课教师48人,MPA专职教师25人,从事MPA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的3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者27人,占从事MPA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教师总数的71%;具有博士学位者28人,占从事MPA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教师总数的73%;具有公共管理实践或公共管理的调研及咨询经验者26人,占MPA核心课程和必修课任课教师总数的68%。此外,为满足MPA教学的需要,中心还从上海市政法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委宣传部和闵行区委等机关单位聘请了49位资深管理者为兼职客座教授。
其次,学校在提高师资队伍质量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并保证了教学条件等硬件设施的良好。教育中心配置了6个专业教室、1个MPA案例分析室、1个案例讨论室和一个学生沙龙。MPA教学中,使用多媒体开展教学的核心课程达到100%。此外,教育中心还专门设立了图书资料室,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可供学生阅读的中文专业刊物和资料有1500余种、外文刊物和资料90余种、中文报纸200余种、外文报纸20余份。
为确保教学质量,学校确立了MPA办学体制和教学组织,成立了以何勤华校长为主任,顾功耘副校长为副主任,由研究生教育院和二级学院领导组成的华东政法大学MPA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了以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明军教授为主任的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并设立了相应的办公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华东政法大学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