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泰祺教育网 >> 新闻中心 >> MPA >> 正文
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MPA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等组织中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龄计算截止期为2007731)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077(具体日期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网址www.shmeea.edu.cn),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2、现场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需携带有关证件到规定的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一般在728-31日,到时可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或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3、资格审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网页上下载),连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及工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入学后查验原件)挂号寄送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邮编:200062)办理资格审查。

      四、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公共管理基础 、综合知识(语文、逻辑和数学)等五门,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待联考结束后另行通知),其他考试为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一般为200710月下旬(具体日期待通知)

五、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学习方式采取半脱产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习年限2.54(一般为三年)。上海学员采取晚上和双休日上课,外地学员上课时间安排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学位论文采取边工作边撰写的方式。

      总学费合计3.6万元,可一次付清,也可分三次支付。

      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通过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专业方向

      我校MPA专业硕士开设教育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经济管理、传媒管理等专业方向。

  • 电话
  • 58884006
  • MSN:tqmpa@live.cn
  • QQ:52476285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在线客服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网站广告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办学资质 - 项目合作 - 友情链接 - MBA
泰祺全国学校:上海 南京 苏州 无锡 常州 杭州 南昌 合肥 武汉 深圳 广州 北京  泰祺旗下网站: